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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亡5333天后警方承认错案 “通缉犯”申请国家赔偿

金锦寿回忆说,最初的日子是最艰苦难熬的。

因为是通缉犯身份,我不敢出门,整天呆在窄小的出租房里,靠妻子在商店里卖鞋维持生计。

一年后,我才壮着胆子去饭馆里打工,但因为年龄大,没有外语能力,受尽欺凌。

多年以后警方纠正错案撤刑拘

2014年,温州龙湾公安机关在执行一项行动的过程中,翻出了尘封15年的档案。

这一看,办案人员发现了问题。

起草于2014年12月5日的呈请撤销案件、解除刑事拘留报告书显示,办案人员经过重新调查认为,金锦寿案系经济纠纷,属于民事法律关系,应归民事法律调整,不应纳入刑事法律范畴,所谓的“携款”、“潜逃”均证据不足,也没有足够证据证实其有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,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
当天,龙湾公安分局领导签字同意撤销刑事案件、解除对金锦寿刑事拘留的决定。

金锦寿在西班牙接到了龙湾警方的电话,告诉他案件撤销了,可以回国了,这位民警还建议他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入境,因为网上通缉令需要本人到温州签字后才能解除。

2014年12月19日,金锦寿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入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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